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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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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我校留学基金委 项目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25】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作者:葛丹丹】 【编辑:郝璞玉】 【点击量:

为更好地做好我校留学基金委项目,根据2024年度第一批录取情况,现就今年第二批我校相关项目推荐人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通知项目包含我校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及与俄乌高校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

一、项目信息

(一)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本项目2024年度选派7位学生公派前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阿尔伯塔大学、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图尔库大学、英国里丁大学、意大利图西亚大学。根据第一批选派录取情况,今年第二批具体选派类别和规模如下:

项目名称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留学身份

资助范围

年度选派规模(人/年)

可选派专业小类

第二批选派名额

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

加拿大;波兰;芬兰;英国;意大利

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华沙生命科学大学;赫尔辛基大学;里丁大学;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图西亚大学;阿尔伯塔大学;图尔库大学

联合培养博士

一次性往返旅费、奖学金生活费

3

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

攻读博士研究生

4

1

(二)亚热带森林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

根据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最新通知,本项目本年度第二批可超额选派。具体选派留学单位如下:

项目名称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留学身份

及期限

资助范围

亚热带森林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

加拿大;芬兰

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阿尔伯塔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芬兰图尔库大学

访问学者

(3–12个月)

一次性往返旅费、奖学金生活费

联合培养硕士

(3–12个月)

一次性往返旅费、奖学金生活费

(三)与俄乌高校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

本项目2024年度选派30位师生公派前往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访学或留学。根据第一批选派录取情况,今年第二批具体选派类别和规模如下:

项目名称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留学身份及期限

资助范围

年度选派规模(人/年)

可选派专业

第二批选派名额

与俄乌高校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简称“俄乌项目”)

俄罗斯

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

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

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

访问学者

(3-12个月)

一次性往返旅费、奖学金生活费

5

农业经济与管理、林业经济与管理、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5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一次性往返旅费、奖学金生活费、学费

7

7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13

10

本科插班生(6个月)

一次性往返旅费、奖学金生活费

10

6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人选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符合当年各项目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类别条件如下:

(一)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与俄乌高校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只限硕士研究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

(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六)本科插班生: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无不及格科目。

三、各项目具体要求

(一)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4年项目实施办法及人员申报相关材料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具体请见第三条“人员申报相关”),建议报名人员按类别要求提前准备,线上申报时须完整提供。外方邀请函/录取信及语言合格证明为校内推荐重要参考依据,请报名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二)亚热带森林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重点选派人员以林学学科为主。有意向人员请向林生院报名,由林生院组织评审,无需再参加学校评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具有意向性工作单位。

(三)与俄乌高校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报名人员可根据附件1了解各学校及专业,填写报名志愿。除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英语授课专业外,赴俄高校攻读学位原则上需使用俄语。

俄语达标方式具体如下(以下满足一条即可):

(1)外方邀请信中明确经其笔试/面试,申请人已达到外方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2)俄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请在外语水平栏上传俄语专业学历/学位证书。(3)近十年曾在俄语区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4)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语种应为俄语)(有效期为2年)。(5)获得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1)参加俄语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有效期为2年)。(注:留学基金委不统一组织第二批录取人员参加培训)。

四、其他说明

(一)留学期限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2024年获资助人员资助资格保留至2025年底。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俄乌高校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攻读学位人员可资助学费。其余项目原则上需外方免除学费,方可获得相应奖学金。

(三)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时间及流程:

本年度我校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及与俄乌高校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分两批选拔推荐。本次为第二批人员申报,流程如下:

2024年6月—2024年9月,开展第二批人员校内选拔、评审、推荐,2024年9月留学基金委线上申报,经留学基金委评审于11月左右公布最终资助名单。

请各学院(部)组织有意向师生申请报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院评审考核,予以推荐。各学院(部)需汇总2024年项目报名人员信息,组织完成学院(部)专家评审。国际处将根据学院(部)评审意见,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学校综合考评,公布校内选派人员名单。校内初选结果公示后,将统一指导申请人于2024年9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的报名、选拔及评审由林生院统筹安排,原则上参照该通知执行。

六、学院(部)材料提交及说明

请各学院(部)按照本通知认真组织师生申报及评审。

(一)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及要求如下:

1.各申请人的“教师出国(境)访学申请表”/“学生留学申请表”(附件4):原件1份,复印件6份,若每份超过一面,请双面打/复印;本科插班生及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每份请控制于两面(即一张纸)以内,博士研究生及教师申请表每份请控制于四面(即两张纸)以内。

2.各申请人的“学院(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请学院(部)根据申请人相关专业组织同一领域专家完成学院(部)专家评审,推荐排序,并形成200-500字专家组评语;原件1份,复印件6份,若超过一面,请双面用纸。

3.申请创新项目的人员需附上外方录取通知/邀请信及语言合格证明

(二)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及要求如下:

4.学院2024年留学基金委项目报名汇总(附件2):请学院(部)按推荐顺序排序。

5.学院(部)推荐人选评审意见表内的专家组评语汇总(附件5):所有推荐人选的《学院(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内的专家组评语请统一汇总于一个word文档。

(三)提交时间

各学院(部)请于2024年9月2日前截止提交前将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130,将电子材料以“XX学院(部)2024年留学基金委项目报名汇总”为标题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zafu.edu.cn。

若申请俄乌项目,有需要帮助协调联系俄罗斯高校的,需尽早联系国际处,并于2024年8月5日前提交上述材料。

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国际处。

联系人:葛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63740038/9298038

附件:1. 浙江农林大学俄乌项目合作高校及专业一览表(暂定)

             2. 学院2024年第二批留学基金委项目报名汇总

             3. 浙江农林大学学院(部)评审表

             4. 教师出国(境)访学申请表、学生留学申请表

             5. 学院评审专家组评语汇总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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