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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亓汉三英才奖学金评比条例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量:

 

亓汉三英才奖学基金(简称“亓汉三英才奖学金”)是亓汉三先生捐赠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基金,旨在帮助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他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为我国农林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  “亓汉三英才奖学基金”初始基金数为壹佰陆拾叁万元人民币,以后视情况追加。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奖励标准和名额: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利息收入确定,每年共奖励10名学生,其中本科生6名,研究生4名。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俭节约,艰苦朴素;  

 

2.学习努力,工作积极,上学年本科生获得优秀学生二等(含)以上奖学金,研究生获得二等(含)以上学业奖学金;  

 

3.被学校列为特困生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且有典型事迹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五条  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校外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2.经学生所在班级初审,学院按学生处、研究生院分配名额推荐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报送学生处、研究生院审核;  

 

3.经学生处、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基金会审定、备案。  

 

第六条  此项奖学金的申报时间一般定于每年4-5月份。  

 

第七条  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不铺张浪费。  

 

第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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