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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许行贯农创教育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

第一条“许行贯农创教育基金”是许行贯先生捐赠我校设立的专项教育基金,旨在资助学农爱农、品学兼优,立志奉献农业、服务三农的优秀本科生代表。

第二条资助对象:大学毕业前明确从事现代农业的创新、创业、创意等相关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资助标准和名额:资助标准为10000/人,每年资助10名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俭节约,艰苦朴素;

2.学习努力,能够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毕业时从事“三农”工作(有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

第五条申请、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许行贯农创教育基金申请表》;

2.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复核申报材料,牵头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受助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基金会审定、备案。

第六条申报时间一般定于每年5月初。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浙江农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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