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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获“慈善组织”认定

发布日期:2018-01-08 浏览量:

日前,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慈善组织, 并于20171214日换发了新版《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9月正式施行,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以及监督管理都作出具体规定。民政部随后又发布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等,为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请工作提供了依据。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获批慈善组织认定是浙江省民政厅、教育厅及社会各界对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为基金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接受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好、使用好捐赠资金,充分发挥基金会的慈善组织作用,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