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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日期:2020-05-19 浏览量: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浙财税政〔2020〕8号)正式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相关要求,我校教育基金会依法取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取得,可使捐赠人(企业法人、自然人)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捐赠免税政策,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热心人士关心支持学校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更好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浙江农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是2010年12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2017年,获得省民政厅慈善组织认定,2019年,获评浙江省“5A级社会组织”(最高评级)。校教育基金会一直致力于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从未间断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