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发布日期:2021-10-28 浏览量:
根据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枫香”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修订)》(浙农林大马克思〔2021〕7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办初审,学院组织评选,奖学金评选结果如下,现予公示。
一等奖:马理论研191班尹婷婷
二等奖:马理论研191班蒋翠
马理论研201班杨琴
三等奖:马理论研191班苏秋爽
马理论研201班贾一凡
公示时间为10月28日—11月3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疑异,请与学院学生办(实验楼705)联系,联系电话:63740806,联系人:李筱。
2021年10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度正浩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马克思主义学院“枫香”励志奖学金的通知